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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爸因2014年1月31号早上向外边臭水沟里倒脏水,临街的邻居家不让倒,因争议,对方出手打人,一男两女对我爸拳打脚踢,对方还使用棍子打我爸后背,因自卫,我爸出手,双方打了起来,事后村支书过来调解,没报警,事情平息了下来。 我妈因2014年2月11号早上也是向外边倒脏水,因1月31号对方吃亏,对我妈穷追不舍,骂道距我家门口5米处,因我妈也骂了他们,对方家里的儿子对我妈拳打脚踢,造成脸部破损,手部破损,但是我妈没还手,经医院检查,造成全身多处软细胞挫伤,当时脸部和手部破损的照片也都留着,医院的检查单也都留着。当天上午民警把对方的母子带走调查,对方不承认出售打人,其母亲还诬陷我妈出手打了她,说胸闷,当天下午又去了医院,住院,那边具体的情况我们也不知道。 现这种情况我方准备上诉,需对方承担所有医院费,误工费,和所有住院期间我方所花销的费用,并要求对方儿子拘留,或者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我方证据(脸部手部破损相片,医院的检查证明。)而且对方已承认拿水桶打向我妈头部。(我妈头部只是鼓了起来。)脸部和手部不承认。我妈未出院,所以法医的伤检证明还未开出。 像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办。 期待您的回复和宝贵的意见, 谢谢。

其他 2014-02-14 11: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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