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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1日下午15点许,我抱着我年仅一岁三个月大的女儿张倩伊到管理处将IC门禁卡拿来升级,后来只见在小区八栋五单元203室居住的业主李某气势汹汹的冲到管理处来质问是谁不开放行条让他老婆搬东西出去,他老婆就指着管理处的谭副经理与出纳刘某说是他们,谭经理就对他解释他们两年多都未交纳管理费,按照公司规定搬东西出小区必须得交清相关费用,因为以前就出现过很多搬家出去后恶意欠交管理费的事件,话没说完李某就推着谭经理并说一定要搬出去,谭经理不让他搬,他就扬起拳头打了谭经理一下,接着还要打,因为我自已也是管理处员工,虽然当天是休息没有上班,但怕李某引起更严重的事端,就放下我女儿叫在前台的同事刘某照看一下,同时让她通知保安马上到管理处制止,并过去劝说李某不要激动有事好商量,更不必动手打人,我将李某和谭经理两人分开,李某打不到谭经理,怎料他一把将我们管理处的玻璃桌一把掀翻,玻璃桌顿时被摔得粉碎,他又把玻璃桌举起来,对着站在电脑旁的刘某和我女儿扔过去,刘某避开了,而我女儿头部被撕开一条5、6厘米长的口子(且将电脑严重毁坏),我急忙跑过去一看,我女儿闭着眼睛,鲜血往外涌着,我赶紧抱着她去医院急诊。过了差不多一分钟,我女儿才哇的一声哭出来,当时我来到珠海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做了缝合术并嘱注意观察。现法医鉴定为轻伤,司法所鉴定达到10级伤殘标准。

其他 2008-07-30 21: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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