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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家住金山,但找到的工作在闵行,于是就在未名园找到一处租房,二房东是安徽人,三十多岁男子,入住时说可以上网,网费与其平摊,并且二房东说自己不住这里,有间房间是租给女朋友住的,还有一间已出租(三室两厅的房子没有隔间就三间房间),当时未经世事,觉得还蛮好的就住进去了。谁知入住后发现,二房东天天住在该房间,且和其“女友”(因为后来他否认与该女子的关系)全天呆在家里不出去,为此我和另一房间室友同其商讨水电费平摊不公平的问题,但其诸多借口,我们也不予计较,完全遵守合同规定,按人头平摊。入住半个月后,发现几天都不能上网,找二房东,其声称自己在家办公我们使用影响到他,在客厅商讨该事情时,我朋友在我处做客,听到二房东将该问题时企图蒙蔽我们几个不懂网络的小姑娘,遂出来反驳,谁知二房东不由分说,上前就打,还口口声声说这里是他家没有他的允许外人没资格在这个屋子里,赶我朋友出门,于是我跟他理论,见其没有收手之意,遂与其争吵,对门邻居都出来了。我们说要报警,他还来劲去拿电话但转身就冲我喊骂,勒令我搬走,并说房租押金定会一分不少退给我,叫我赶快搬走。

诉讼 2010-02-27 21: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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