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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温州的,公司老板说我请假太多,把我辞退了,在农历2013年12月23号下班时才跟我说的,把我辞退了。说补1个月工资给我。 我签订合同是2011年2月25日至2014年2月24日,但这辞退的滋味很不好受,我心里到现在都很不舒服。我想把辞退的补偿金这些,该怎么计算。

其他 2014-02-20 11: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请假是否都已经准许?如果都已经准许的话,公司解除合同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仅补偿一个月工资还是不够的
    【追问】您好,我还不想和对方撕破脸,想先问下,可以要求补偿多少金额?,我想先问下对方如果能补偿给我,就不去告,想跟对方协商一下。
    【回答】违法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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