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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1977年11月28日被松江粮食局的车子撞了一下,导致左脚截取半个面,(当时59岁)那时处理意见是老人活不到十年,一次性赔偿12.5元/月*12月*10年,总计1200元.但此老人现在已九十多岁,自己的子女也已年事已高,已无力承担起负担老人的费用.子女手头也无当时撞车一事的证据(但是这是全村众所周知的事),不知能否为老人讨回合法权益,赔偿这多活的20几年的赔偿金

调解 2010-03-05 11: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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