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06年至2009年12月31日在一私营企业打工,非常辛苦,每年都评为劳动模范,因生育原因不得不停止工作,并提前两个月申请,批准后于2009年12月31日正式离岗,可是到现在也没拿到工资,老板今天说给,明天说给,早晚要把我拖死,别的很多职工也拿不到工资,那些法律条文是怎样用的,这个企业是省级文明企业,县级文明企业。辉煌无限,吴官正还来垂询过。

其他 2010-03-04 10: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解决争议有两种方式:协议或起诉,如果协商不下,建议你用法律手段要回自己应得的部分,目前的法律途径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在劳动局内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注意先固定证据:劳动时间存续的证据、工资具体数额的证据准备好后,直接到劳动仲裁委立案即可。
  • 很简单,那么有名的企业,应十分顾及名声,所以走正常法律途径要求给付工资即可。建议将争议细节咨询律师以得到更好帮助,这里不再单纯的是工资的给付问题了、
  • 去劳动纠察大队投诉就可以
  • 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追索。供参考。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