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3年7月26日本人温某,向朋友梁某借款8万元,借据写借梁某10万元,当时林某在场,借据写完,梁某叫林某把钱交给我,口头说好六个月还,利息5分,拿到钱后我把钱借给我朋友赚取更高的利息,有单据为证,现在我朋友跑路了,直接导致我还债困难,在2014年2月18日我朋友林某和梁某一起在酒店里请我吃饭时,林某以钱包漏我车上为由骗走车钥匙把车开走了,梁某游说钱是林某的,要我还钱林某才把车还给我,可是借据是和梁某和我写的,而且还威胁我说如果不还钱,他们两个就会串供说我是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取他们10万元,他们还说如果串供起来说我以虚假的事实,没有做生意,法院查我没有做生意资金动向,法院一定会采纳的,我就会以诈骗罪被捕,我现在非常害怕,求求你们帮帮我,如果他们确实这样做了,我又不知道怎么解释,难道我就这样一直每个月给2万元现金给他们,不写收据,一辈子都要欠他们10万元的噩梦吗?请求你们像这样的情况,你们如何做到我是经济纠纷的证据

其他 2014-02-26 08: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林某属于非法占用车辆可以讨回,你同梁某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关于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的部分无效。可支付并向你朋友索赔,具体处理可同本律师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