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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宝宝无意诊断左耳得了先天性耳聋,姐夫家里就以我姐在外面有人而提出离婚,并称宝宝的病不治了,宝宝他们也不要了,还把她和宝宝从家中赶出来,宣称二夫妻没有任何财产,所以也没有住的地方,家里所有的房产都属父母财产与他们无关,但却要我姐承担婚后债务,自结婚姐夫很少做到抚养妻儿的义务,宝宝读幼儿园都要我姐出一半学费,我想请救各位大律师,像这种情况,我姐能分到应有的财产吗,如果要承担万元债务的话,那么财产是不是也要分一半呢,姐夫家不要宝宝,如果以后后悔了,要抢走宝宝怎么办……

离婚 2010-03-02 1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房产是结婚之前男方的父母给男方买的话,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话共同还贷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就抚养权的问题进行协议,拿着离婚协议去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姐夫日后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他可以就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再次跟女方协议或提起诉讼,但是即使起诉,法官也会综合考虑,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作出合理的判决,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 孩子双方负担抚养费;债务双方承担;有共有财产的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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