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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和我老婆闹离婚,原因是她不想和我生活了,嫌弃我。我们有个两岁半的儿子,由她带着,她很少回家住,她在外面租房住的。我常年在外打工,回家了她也不让我看孩子,也不和我生活。我们都是再婚的,她以前有一个女儿,由她前任老公抚养。现在我们都在挣小孩的抚养权,我们父母身体健康,有房子有劳动能力,他们很想带孩子,请问我可以挣到抚养权吗?

其他 2014-02-27 07: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建议协商解决,如未果,可以起诉解决
  •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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