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朋友(甲方)需要转让资产,将其车辆转让到我公司(乙方)名下,为向外证明车辆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了一份车辆转让协议。由于此车只是名义上转让给乙方,实际车辆仍由甲方所有、使用(乙方并未实际支付转让费给甲方),该车辆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担。所签订的转让协议及其内容均只是形式而已。 但现在因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转让协议,乙方为避免以后承担责任,乙方为维护自己的权利,现在应该怎么做?如果甲乙双方再签订一份内部转让协议(写明事实),此份协议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以后甲方发生事故,乙方是否可免责?

其他 2014-02-27 16: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签订两份协议,第二份协议作为解除第一份协议只用,但是条款一定要设计好,否则条款无效,另外第二份协议最好写明一式两份,都有双方签字盖章,两份协议由你方保存
  • 你好,可以的,但风险存在着。
  • 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前的车主不承担法律责任。
  • 你好,有效,但是对外需要承担责任,然后可以向甲方追偿。
  • 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登记为准,只签订转让协议,车辆所有权并未发生移转,你无需承担责任。如办理了登记,你只需尽到必要的管理及注意责任,即可免责。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