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同买家签定商品楼交易合同时,当时中介同我讲话整个交易流程需要二个月左右,即我2013年12月10日同买家签合同,收左订金,然后买家申请按揭,话同意贷款书会在农历新年前就会出,到2014年2月底贷款就会到帐,到时心想也就两个月时间也不长,就同意了,但当时只是中介的口头说,也没有在合同中讲明,结果到了2014年2月24天才出同贷书,我的天啊,到现在银行收紧了房贷,说没有期限放贷,我现在就蒙了,我到底还要过户给买家吗?不过行吗?过了,都不知什么时候有钱收,和到底最后银行还放不放贷款都不知道,中介说如果过了同贷书五天内还不过户我就违约,要陪双倍订金,还有什么中介费,如果我过户了,我只收到三成的房款,还有7成不知何日才能收到,我觉得自己亏大了。我跟买家说我才收你三成房钱就给个房子你啦,余下的你要跟我约定个时间,什么时候能给,要计算利息多少,但买家说,不关我事,最多联合中介帮我告银行。买家是不会多给多余的钱我。请问我怎样保障自己利益,我可以要求买实跟我约定个还款时间吗?

其他 2014-03-01 09: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