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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协议解除劳工合同,补偿金总额218000元,请问我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最好是具体数字(大约金额)。

其他 2014-02-27 2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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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
  •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计征。
    【追问】这个计征方法我知道,就是不能算出来,去年天津市的平均工资大约是50000元,请问您能告诉我大约是多少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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