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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乡村医生,去年本村一村民年81岁在户外活动中手被竹节划伤。来我诊所进行包扎。当时我按程序对其进行了处理后叫他去镇医院去打破抗针,因本村级诊所不能打破抗针,老人因没有在意就没有去镇医院去打破抗针后因感染到破伤风病毒在20天后死亡。《包扎后到发病之间老人又再也没到我诊所做过复查》现其家属要求对其进行赔偿。请问我在该纠纷之中是否有过失。

其他 2010-03-03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已告知死者到上级医院打针,在整个过程中你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因死者自己在明知的情况下不去治疗,则过错在于他自己,应承担自身后果的相关法律责任.
  • 你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 你的诊所有你的行医范围,由于你没有设备和药品打破抗针,而且尽了告知义务,你没有责任对该病人的死亡负责.
  • 如果你是一名执业医师,资证齐全,限于农村的诊疗条件以及能够证明医嘱提醒了老人注意的事项,个人认为不应承担过错责任。当然,如果对方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或是直接起诉到法院,还需要相关医疗卫生部门以职业的要求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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