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规划许可证是城建局许可的,现房子都建好使用快两年,去年城建局违规批建,允许另一家修建影响我的采光,我将城建局告上法庭,2009年12月份,我赢了官司,判决书所判是第三人的规划许可证是没有详细规划的,没有详细规划的土地使用证是不合法的,判决撤销第三人的行政规划许可,城建局败诉后,2010年3月3日又发了一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给我,说我的规划违反详细规划,当时在办理许可证的时候没说我违规,放线时没说我违规,可我的规划是城建局许可的,城建局又要撤销行政许可,将会造成我的损失,城建局的行为违法吗?

行政复议 2010-03-07 1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