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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顾客来联通营业厅办理业务,由于顾客态度很暴躁,一进来就很吵闹,我们营业员跟她很好的解释她也不听,后又动手拿台面上的硬物打我,我及时躲避被打到背,她还继续拿东西打我,我出于自卫,条件反射就也拿东西丢向她,结果无意就打伤了她,嘴巴上唇内里裂开了,然后也到派出所去调解,她要求赔偿一万,请问如果鉴定属于轻伤,我需要合理赔偿多少?如果我没钱赔偿会被刑事拘留吗?如果只是一点小伤我需要赔偿吗?然后如果赔偿了,是由联通营业厅承担,还是由我自己承担呢?请律师及时回复

调解 2010-03-05 11: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首先需看营业厅是否有尽到应有的职责与义务,如果没有,需由营业厅承担赔偿责任; 2.但是轻伤,对方要求赔偿巨额,缺乏法律依据,不得支持; 3.你们双方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你能出具充足有力的证明,证明是正当防卫,你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也不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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