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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在浙江宁波万盛事业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工作,春节放假后回家,在14年公司开工后请假了二十天,但后来由于不可避免原因无法回去上班就写了辞职书。该公司2013年放假时压了2014年1月的工资大概也有至少四千吧!可是公司首先说人不过去就不发工资。现在公司不发,请问我最好的办法是怎么样呢?

其他 2014-03-11 08: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单位没说不发工资,单位让你过去你可以跟单位协商一下,可不可以不过去,直接把工资打您卡上。实在协商不成就过去
  • 协商处理,一般对方没有明确拒发工资,只是要求你前往领工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 你好,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要求其支付相应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的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谢谢丁律师,那么,该公司是以26天正式工作日。现在我做满了。由于今年没有再去,该公司不安原来的考核,补助等发放,扣除了一些应有的报酬。我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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