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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和对方发生擦碰,交警定我主责对方次责,我的车经过自己保险公司和对方保险公司共同定损,并出具了维修费用清单,价格2500元,我个人先行垫付,现在修车完毕,我找对方,对方告知他已经在自己保险公司结案,我自己保险公司说按照互碰互陪,只承担我费用超过2000部分,也就是500的30%,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给对方电话,对方不配合。

其他 2014-03-10 15: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以交警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标准。
  • 协商不成,诉讼
    【追问】我应该起诉对方车主还是对方保险公司,经过核实对方车主也是不清楚的,他修完车将相关资料和发票交付给了保险公司,然后就收到了保险公司的钱,对方的保险定损人员也应该清楚我的维修费用,也应该知道不能直接拿对方车主的维修发票报销的,怎么最后就结案了。
  • 起诉。。。。。
  • 只能诉讼解决该争议!
  • 您好,协商不成,诉讼。
    【追问】吕律师您好,我想问下,这件事情对方保险公司有没问题,明明是互赔,按照程序不是应该对方车主给我他的修车发票,我给我们保险公司报账,我把我的修车发票给对方拿回自己保险公司报销,然后我们再相互把钱给对方么。为什么他可以拿自己的修车发票在自己保险公司报销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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