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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我进行裁员!从07年至今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对我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公司只给补给我一个月的底薪1200元(实际工资是底薪1200+餐补1200+通信费150)我想请问,1.公司应该如何对我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公司不给我应有的补偿我该怎么办。(我是天津人,公司在东莞。) 谢谢帮助!!

其他 2008-08-03 21: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从08年1月开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按2500元),其它经济补偿要看你在公司干了多长时间,如果公司不给请在一年内仲裁,律师全国都可办案,主要根据你的情况.
  • 我平时出差报销的钱算在工资里吗?谢谢!!
  • 按照你的工资收入总额来计算,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值.选择哪里的律师都行,看你自己的需要。
  • 按照你的工资收入总额来计算,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值.律师在什么地方请的都可以,要看你自己的方便.
  • 谢谢您的回复!但是我想弄清楚到底补偿我的金额是按底薪补(1200)还是按照全额(2550)补!!如果请律师是在天津请还是在东莞请?
  • 依法申请仲裁吧,要求单位支付今年以来的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还应支付你赔偿金,为你补交社保.如果自己不懂请律师代理.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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