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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正常在快速道上行驶 前方有个摩托车带了个人在慢速道上行驶 当我车开到摩托车的中间部位时 摩托车突然左转 我就刹车往左侧躲避摩托车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就发生了事故 对方骑摩托车的还带了个人 一个没事 一个说是小腿骨折 而在我车上坐的副驾驶坐的父亲也受了伤 头部裂伤 缝了10多针对方无号牌 我只有交抢险 现在已经下了认定书 还没判决 交警说我是次要责任 有两种解决方案 一种是和解 一种是不和解 不和解是叫我不给对方钱 对方也不给我钱 但是我保险的钱的给她 我自己付修车的费用和我爸的医疗费 你说这个方法我应该赞成吗 很急 谢谢了

其他 2010-03-06 1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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