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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被精神病人刺伤,医药费花了3000多元,但是其哥哥称其没有监护人.听说他有一套房子,父母80多岁了,没有监护能力.他有两个女儿还未成年也没有监护能力.他老婆和他离婚两年多了.他有两个哥哥但是各自有一家人也不承认是他的监护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啊?现在派出所叫他们那边来人解决可是没有人过来.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爸爸的手现在都还有问题,医生说是伤了神经,只有看情况,他们也不能保证以后能不能恢复.我们要求又不高就是想他们把医药费拿了就算了,但是他们这样逃避,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吗?难道就自认倒霉,人又受痛了,钱也要自己花.保险公司也不承认赔,说是人为的.我知道他们困难,他们也不愿意这样,但是事情已经出了总要解决吧!我们家里也困难,也不是什么有钱人.派出所叫我们起诉,可是我们不大懂这些方面的啊,还有如果那边不管什么也不承认拿的话我们能要回医药费吗?还有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只要是精神病他就一定有监护人.

刑事辩护 2010-03-07 17: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起诉肇事者
  • 是的。
  • 根据《民法通则》第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所以您可以先到精神病人的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查询是否指定监护人,如果没有则可以将上述人全部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监护责任
  • 精神病人都应有监护人,可以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并要求其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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