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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2009年农历12月28日去那地摊上买了个二手手机!450块钱!但是到家后看到手机有很多功能都不能用!第二天也就是腊月29下午就拿去退!但是那卖手机的就只肯还250,而且还吵起来了!后来那人很牛逼!我叔叔当时忍下去了!但是后来她想着被人宰了不心甘就叫了几个朋友找到他家给他看了一刀!后来说那人死了!但是谁也不知道就是派出所说的!我们说要看一下但是关于这件事的一切内容都问不到!而且从腊月30抓人到正月十几我们人在那我们度不知道!和我叔叔的消息一切没有? 派出所就是说不可以看! 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0-03-06 20: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从你叔叔被限制人身自由开始,就有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帮助的权利,并有权与你叔叔见面了解情况;如果那人已死亡,你叔叔已经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建议尽早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充分的 辩护!
  • 你好, 1.你叔叔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的规定,现在是要立案侦查,并且隔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2.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探视,律师享有此项权利,与你叔叔见面; 3.如果对方真的死亡,你叔叔有可能处以相应地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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