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今年初在深圳租了房子,押二付一,不到一个星期,与房东产生纠纷,房东当时说让我们搬出去,我问是否退换押金,如果是我们就搬,房东说全部退,但要在周五之前搬出去,当时是周三,然后我们同意了。连夜找了中介,租好了房子。周四就把东西全部搬完了,期间还打过两次电话给房东,第一次房东说要扣掉10天的房租,第二次是我们打过去并录音,录音中有发生争吵,但可以听出是房东要我们搬出,并反悔扣10天房租。结果搬好的第二天,房东反悔,非要我们找到租客才会退我们押金。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去房屋租赁所调解,可以证明是房东方面要我们搬出,然后拿回押金吗? (2.并且我怀疑这房东是个二手房东,签合同时没有拿出房产证,应该也没有去房租租赁所登记,这种情况是否也可以告发他,让他去租赁所缴罚款? 3.我们租的是隔断间,一共六个隔断间,平均每个隔断间月租是1700/月,合同都是签的一年。如果她没有登记也没有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她应该罚款多少?)

其他 2014-03-09 19: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