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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3年在这家公司上班的,至刚1年(加上实习期3个月) 今天经理说我不适合做 希望做到月底就好了。但我没有签合同。只是13年10月买了社保。请问这样的情况下 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

其他 2014-03-10 22: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 你好: 1、社保应从入职当月缴纳,未缴纳的,补缴。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3、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因现在企业是口头辞退你,你要求企业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不出具的,你不用理睬经理,继续上班,坚持一两个月,企业不发工资的,即视为企业违法解除合同,并补发工资。 4、应注意保留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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