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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租了12.5平米的房屋给乙方.才半个月.乙方就要求终止合同.理由事他做餐饮办不到菅业执照.乙方提出按合同上的条款要求我退还租金.合同条款是这样写的:(乙方承租房屋地址为....并同意乙方经营餐饮使用.)(转让费:双方同意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分三十六个月随每月租金支付甲方)(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有政府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乙方之前所缴付押.租金甲方须无条件退还乙方.退还日双方同意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请问根据以上条款我要退还租金吗?

争议解决 2010-03-08 18: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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