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教一个问题,我三年前在南郊医院放了节育环,去年春节前又怀孕。到奎文区妇幼保健医院去做人流。当时医院没有查出腹内有环,并在术后听医生建议同时带上节育环。半年来经常腰腹痛,并伴有少量流血。半年来曾先后几次到潍坊妇幼保健医院检查, 都没有查出原因。前些天又到人民医院去检查,竟然发现有两个环,于是在8月2号又到奎文区妇幼保健医院确诊。原来的那个竟然到了腹腔靠近尾骨的地方。需要手术取出。医院给出意见:除了医院减免和合作医疗保险,自己还要负担2000多。我想知道,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的话是谁的责任?南郊医院还是奎文区妇幼保健医院?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该有谁来负责?

其他 2008-08-06 11:0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