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 2003年我在一家港资厂上班直到去年底放春节假,但是我今年回厂报到时经理口头通知我:合同到期了厂不再续签工劳动合同。我生纳闷(以前厂里从来没有正式和员工签过劳动,而且都是厂里内部人员帮员工代签名;也没有给员工一份,都是厂里内部保留两份合同而员工并不知情)。然而我要求厂里出一份解除劳动书面通知单未果。又不准我进厂门。请问:我可以向厂里要工资的2倍(未签合同)和补尝吗(厂单方面提出)? 而且直到2005年8月才帮我买社保至去年底共30个月。请问:我能向厂里帮我补交2003年3月—2005年7月社保吗? 补充:未能保留工资单,但有社保和厂牌为证。 如果打官司我有胜诉机会吗? 谢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已的权益。

其他 2008-02-18 1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