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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做工程劳务承包的人,去年在一个工地上,我的一名工人在下班后(晚上11点,他在工地住宿)偷盗,被工地保安发现,痛打后给我打电话。我到工地后总包方要求罚款1万元。并让我签字,我说我签字无效,因为我只是做人工,但对方仍要求我签字,否则不放人继续殴打,我心疼工人就签了。结果公司要求这事自己解决,并且从劳务费中扣掉这1万元(总包还没有扣公司)。我找工人,工人只说工资不要了,也不管(他的工资才400元啊)。 请问,这件事我怎么处理啊,应该谁出这钱啊?由于扣掉这1万元,工人工资我也发不了,请帮我分析,怎么办啊?

调解 2010-04-19 09: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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