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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未婚妈妈,有一个非婚生的女儿,因为我对法律无知,所以我和孩子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孩子今年8周岁,上2年纪,孩子出生之前我们是租房子同居,孩子出生后,他们单位分了房子,我们母女住了进去,之后他每月送生活费时才去那里,每月1000元.这期间他和前妻又再一起了,而且他还有一对儿女. 之后我们就再也没在一起,孩子3岁的时候他就不在给生活费,原因是他有病了,没有钱,他还在我父母这里借了3万元{没有借条}.那几年一直是我父母拿钱养我和女儿, 他有单位,不过一直是停薪留职,他搞副业,一直在开加油站,而且还有公司,孩子7岁时,他把我和孩子住的房子抵押了给了房产所,因为不还钱,房产所把房子卖了,我和孩子被迫搬出,对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卖房子后他一直承诺他再重新买处房产,可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兑现,孩子慢慢长大了,我和孩子在也忍受不了他的欺骗和不负责了,我们该怎么办?求求好心人给我们母女指一条明路吧,终身感激!

离婚 2010-03-09 08: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的这种情况比较特珠,从法律角度对你的保护特别有限,因你是非法同居,婚姻不受法律 保护,只能选择自然分开就行,当然你儿子抚养问题他要负一半的生活费,你要租房住问题 就大了,我认为你还是理智处理,他对你己不可能成婚了,迟散不如早散,离他远一些,比如到难方找一位能与你真心过日子的男人重新建一个家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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