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详细内容:昨天下午将车子停在马路边上,当时车已停稳,有向后视镜观看当时后面没有车子过来,可是一开驾驶室门的时候,突然撞过来一辆电动车,(车上还载有一名小女孩)当时那人坐到地上就不起来,说脚痛,然后右手无名指有撞破皮出血,报警过后,交警来拍照,完了之后送去医院拍了脚部的片子,和手部的片子,小女孩也拍了片。医院拍片之后都没有问题,就大人无名指那儿缝了几针(医生说要半个月可以去拆线),第二天还要去打破伤风。这些完事之后当天没有讲赔偿的事。第二天早上送大人去打破伤风时,对方要求赔偿3500元的误工费,我们认为太多了,毕竟没有什么严重的事情,最多五六百元买点补品给他们。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办好?如果他起诉我的话,最后判定的这个钱该由谁来承担?是保险公司会负责还是我个人?

其他 2014-03-17 17: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