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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之前在一家汽车公司上班,工资是1800,提成有344元,早餐补助40元。但发工资只发了1310元,公司给的说法是工作服扣除500元(工作服总共扣除1000元分两个月扣除,一月500元,关键是工作服发下来从来没有穿过,工作服质量也不好)然后说电脑被抱走扣除50元(电脑是公司未支付人家电脑公司电脑费用,并且在被搬走之前我已经打电话给公司反映了情况,公司未派人下来处理,人家强行搬走的)未刷会员卡扣除200元。(下面份工资有点时间电脑被抱走,无法刷会员卡,然后就只能告诉上面店领导,然后就掉了几个会员)上班1月份工资只给算了28天,基本工资只发了1680,但我是上满了的。国定休假假期未上。公司年终违法年终奖倒还找理由扣得只剩1310的工资,上了7个月班,工作服全是自己出钱出了1000元,工作服是公司强行买的,这样合理吗?谢谢。

其他 2014-03-18 09: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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