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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方公司签订的协议,缴纳款项后才能生效。1星期后,觉得不能盈利,就和对方协商,合同终止,也没有缴纳款项。现在对方让把协议原件寄回,担心出问题,如何才能表示寄回的这份协议无效了呢?在协议盖章处写上作废可以吗?

其他 2014-03-18 12: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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