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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对我怀凝有外遇,外遇不是事实,对我多次无端的指责,我多次解释无效,为此事曾打过她.但最近又为这事争吵,至使双方感情破裂,协议无效.这样的前提下提出离婚我可以让她抚养唯一的一个殘疾的小孩吗?

离婚 2010-04-27 15:5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诉讼解决。
  • 法定义务,不能免除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您可以先与您的配偶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总体原则就是判归哪方对孩子有利而进行判决。即便孩子最终不是由您抚养,您仍然要承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 任何情况下离婚未抚养孩子的一方都要向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你老婆怀疑你有外遇必须有确切证据,没有证据是不可能在分割财产问题上占主动地位的。
  • 协商不了起诉解决
  • 抚养小孩是父母亲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不能不尽抚养孩子的义务。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要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 可以主张。
  • 如果是你们夫妻俩的子女,你们夫妻俩都有抚养的义务,不管离婚与否。
  • 孩子问题协商,不行就诉讼解决。有抚养义务,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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