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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年前, 征用我村集体土地建环城公路,有规划图, 现在将公路扩宽20米.以前有补偿,给村民一定的宅基地.现在扩宽范围,影响到原来的宅基地建设,村民不同意,要继续在原规划宅基地建设住房,街道办事处扬言,如果村长不签字同意方案,可以要派出所抓人.请问:1,规划改变后,是否需要重新赔偿?2,如果条件不合理,村民不同意签字,派出所能否抓人?

征地补偿 2014-03-20 2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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