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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胡女士看中某商品房的顶层,一次性交清房贷及当年的物业服务费发现漏水,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及时通知处理原施工单位进行防水处理,后来胡女士对房屋产生反感要求开发商换房,双方对漏雨造成损失倍偿产生争议,后来开发商承认房屋有问题愿意倍偿经济损失,但既然已经同意换房,则以后与胡女士再无瓜葛,胡女士因为漏水无法居住装修遭到破坏,提出不交第二年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与自己无关,没有理由不交管理费。法院如何判呢

消费者维权 2014-03-21 18: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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