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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顾客去年在我们店里买了副眼镜维修后不满意,而且去年我还没在这个公司上班,今年才来上了一个月左右,对她这件事完全不知情,她还一口咬定说是我卖给她的,还把我的照片拍下来,发到论坛上去算不算侵犯我的肖像权,我可以告她吗?如果可以要通过什么方式了?

肖像权 2014-03-25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他没有侵犯您的肖像权,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所以说她侵犯的是您的名誉权,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 你好!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对方并未侵犯你的肖像权。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可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侵犯肖像权是以营利为前提的,但她肯定是侵权了,比如名誉权之类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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