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Xx公司集资楼2010年因为前开发商违规被查处,在各位已交房款的业主努力下,经过各级领导的关注,现在手续齐备开始动工了,县里也给开发商很多优惠,要求开发商按2010年签订的合同执行,但新接手的开发商CC有限公司老总对在2010年只交过订金的业主,现在不于承认,只按现在的价格供房;对于已经交过房款并且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它也不打电话通知,(原购房合同上有电话,购房清单上也留有电话,他说前开发商未转给他)只在ZZ日报上登一则公告,大门上贴一纸公告,一个月内到它哪里报到,在一个月内没看到公告不能到它哪里报道的,购房合同作废。请各位领导想想,从2010年交房款到现在已经3年之久,谁能每个月都到大门上看看去啊?这是开发商以自己的强势明目张胆的耍赖行为,找他理论它就强势的回应想打官司还是上访随便。像这样的公告开发商报纸登过,是否就有效了,我们手中的购房合同无效了就?

其他 2014-03-21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濮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