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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2014年3月18曰前在一家汽车4S店担任钣金技师一职因犯错被停职反醒期间领导劝我离职。我填写了离职申请有总经理没有面谈签字和工作交接没办手续。人事部叫我先休检。19日我去休检发现患了肺结核,也给人事部说我生病了他们让我早点将离职报告交回去我已经离职好体息,两天后我发短信给领导说我患病要3天后体检结果才出来,人事部说旷工3一5日算自愿离职。请问我算自愿离职吗?公司可以辞退我吗?我能得到补偿吗?

抵押担保 2014-03-24 15: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2.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金;3.单位没为你购买社保是可以要求补交的。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法定的治疗期间的休假,是不属于旷工的,非本人原因造成离职是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按照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谢谢
  • 在合理的治疗期间内单位不能辞退员工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如果职业病的话,你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等。
  • 可以申请仲裁。
  • 不算,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法定治疗期间内,企业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在法定的治疗期间内单位不得辞退员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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