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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上班2013年5月18日入职(工作地点深圳龙岗区),进厂时口头约定包薪28天制每天工作10小时,工资4200/月包吃住,实际操作是公司补伙食费300元(和工资一起发放)自己在工业区食堂吃,现在食堂不开了,外面吃快餐很贵,最低10元一餐,又不方便(就一家快餐店)。什么福利都没有,超过口头约定工作时间又不肯给我加班费。春节放假(1月18曰开始放的年假)今年2日28日发工资,老板也没按口头约定发放月薪给我。找老板请求涨点工资,老板的脸色黑的像锅底。 工厂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   问题补充:不懂法律法规和地方司法惯例,伤不起啊。请求律师的帮助

其他 2014-04-21 18: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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