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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农村过来城市住的,刚开始现在我的丈夫,抛弃他的前妻和他儿子,只有一个摩托车,我在这时开了一个餐厅,他总是从这里过来,这样我们两认识(这时候是2009年左右)这样不到一两个月就同居至今,2011年左右我的餐厅关门,资金用到沙石场,我在家里做饭等一妇人做的是,这期间他一直都没联系前期,现在我俩没有结婚证,现在他对我总是不好,还有常联系他的前妻和他的儿子,还有他说要离婚,现我两有一套房子(价值35万元)和一个挖机车子(价值40万元左右)和一个沙石场(价值10万左右),请问我俩资产怎么分?

离婚 2014-03-24 20: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当然还要看房屋是登记在谁名下。另外,挖机车子是否登记了,如果登记了登记在谁的名下了?砂石厂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是公司还是合伙企业,要搞清楚企业性质才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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