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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去11月份相亲。在父母双方的同意下,付给女方的彩礼6.8W元。女孩现在怀孕了。但又拒领结婚证。理由是还要我家4.8W元就给户口本。认识的这几个月,不停的向我家里要各种所谓的礼钱。没有达到数目。还用语言来伤家人。这样的婚姻真的无法进行了。我家里为了她。花光了所有钱,生活都要生问题了。没结婚证。孩子上不了户口,请问这样的情况由我们男方提出分手,能返回彩礼吗?她怀的孩怎么办??对方总是好强制的态度,所以婚姻无法进行。。我父母因为些精神上打击很大。

离婚 2010-03-12 17: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未婚,可以要回彩礼。况且因为婚前彩礼,已经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 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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