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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八月份收原包车队解体后在家等候单位安排工作至今,其间本人患有痛风症状加重,长期发病,不能工作,有当时的验血尿报告,及病志。后于上个月单位在报纸上发了一份告知书通知回单位报到(这是前些天才知道的),然后今年三月份让我回单位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一寸照片,然后发给我爱人一份解除合同通知书,让我爱人签字,我爱人签了,然后说单位要解雇我,让人自愿签字,爱人也签了,(我本人不同意签字)。其后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问其我这十四年工龄怎么办?对方说没有补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4-25 18: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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