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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对方公司签订了合同,有对方公司代理我公司做一些相关审批工作。 2.根据合同,我公司提供相关材料与资质证明。 3.对方公司由于准备工作未做好,导致审批未通过。并且不予退还预付款。 4.如我公司要求对方公司继续进行审批代理工作,则需再提供一份相关资料。但是相关资料其中一项需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第三方公司同意提供,但是需另付费2000元。 5.对方公司员工前来收取我公司的相关材料,但是只签写了收条,留下了签名与身份证号,由于疏忽,并没有留下对方公司委托该人收取资料的委托书。 问:如何将此事最优化解决? 即,1.责成对方公司继续为我公司办理相关审批,并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2.无需再提供相关资料,也就是不用第三方公司提供所需材料。

其他 2014-03-27 16: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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