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

刑事辩护 2014-03-28 0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 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 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你好,非法限制他人自由,请及时报警处理,谢谢
  • 若达到一定程度,可构成非法拘禁罪。
  • 你好,及时报警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