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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已把房产抵押给银行,现又想在我处已房产抵押的形式借款,借款已公正,问如果借款方逾期在我处还款,而继续还款给银行,我能通过法律形式去强制拍卖借款方房产吗?

诉讼 2014-03-27 20: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可知,不管银行的抵押是否登记,你都无权要求拍卖房产。因为不经登记,你的抵押权还未设立。不动产抵押,如不办理登记,即便经过公证也不生效。杨律师善意提醒:公证不是万能的。
  • 由银行先行取得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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