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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在2001年结的婚,结婚时的房子是他父母名下 的房子,后来我们把他父母名下的那套结婚时用的房子卖了,用作现在房子的首付,并用我老公的公积金代的款,产权证的名字是男方的,上个星期我们做了一份夫妻财产协议的公证,证明现有的房子和车子我们双方各占有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并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每月支付女方5000元人民币,对于这样的公证男方有反悔的权利吗?如果男方每个月没按约定支付女方50000元的话,女方能通过法律的途径的向男方追要吗?备注:男方在2009年的时候开始出轨,2010年4月男方起诉离婚过一次,第一次开庭时男方承认自己有第三者,背叛了婚姻,并同意法院调解,后来2012年我们之间有过私下的协议,就是他的收入管女方管理,他不能擅自挂失收回他的收入,否则他净身出户,以及不能与别 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其实这几年他一直背叛婚姻,只是我没保管好证据,这次他与这女人的不正当关系,我也只是有他的QQ聊天记录,而且这QQ就是他的我证明不了这QQ就是他本人,我们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好几次闹离婚他都是不要孩子的,这次也是,他从不争要孩子,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我能不能争取到更多的财产?我不是天津本地人,2年前户口迁到天津了,我没有正式工作,从2010年他有外遇后,他父母就借口身体不好带不了孩子,所以孩子一直是我在独自打理,孩子从上小学以来的这两年,我就没上过班,一直在家照顾家庭和孩子,如果协议离婚的话他同意平分财产,但说实话,做为一个女人,我13年最好的时光都给了他,还生了孩子,而且在他第二次外遇被他情妇的老公抓住的时候是我帮了他,因为那人的老公算是黑社会吧,要不是我帮他他的工作是没有了,因为他当时是要辞职逃跑的,他当时口头承诺过如果我要离婚他把所有的财产都给我,但没有留下有用的证据,所以他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什么都要求平分,而且对孩子也是很冷淡,各位见多识广的律师,能不能帮帮我,怎么样我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得多一点财产,才能给孩子一个相对好点的生活环境?因为通过协商是不可能的,他现在这个第三者通过他们的QQ聊天知道也正在闹离婚,他也跟三说了,在财产上他不会让步。如果我上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话,第一次开庭的资料可以调出来作为他是过错方使用吗?上法院的话一般会怎么判,就算不多分财产的话,我是不是最少可以拿到一半的财产?

离婚 2014-03-28 06: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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