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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的房子本来是2013年10月1日交房,但是现在2014年3月28日才交房。所以涉及到了违约金的问题现在开发商给出的赔偿违约金的时间才44天说是照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充协议的类容里面有一条全文为:由于项目业态丰富,购房业主众多等原因,乙方同意甲方从交房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房,在此期限内甲方不算违约,若超过90个工作日甲方仍未完成交房,则参照(合同)第九条相关条款办理------------合同第九条内容如下:预期超过9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及利息,并按乙方已付房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现在主要就是违约金时间的计算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签订合同的楼层是30层现在交房时发现是31层这算开发商违约吗?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规定没有?

其他 2014-03-28 19: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方是违约了,计算违约时间是根据双方约的的时间计算,如果你们双方签订了补充合同的,那么就按补充合同的约定处理。【为了给你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电话咨询或者到本律师办公室咨询。】
    【追问】现在超过90个工作日了 合同上面说的照合同第九条执行
  • 你好,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 这个是要参照房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的也,,
    【追问】请问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吗?
  • 你好,按照约定处理。
    【追问】按照约定指的是合同还是附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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