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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腊月27日我们村分了一批楼房,共四十位,我家也在分房之内,在分房之前,这四十位楼房全被别人抢占了(那是前任村支书在位时,后来新任书记任职后,决定把房子全部收上来,分给那些急需用房子的村民),村委经过动员做工作,三十九户全部都退了出来,只有我家分的那户他就是不退,这房子我已把钱全部交完,而这户人家非但不交钱,还是非法抢占的,村委去做工作他也不搬,虽然他老祖是这个村的,但是早在实行生产队时他们就搬走了,他们的户口都落在外地了,在这个村上他一没户口,大队发的福利他也没有,没有办法我上法院起诉了他,在法庭上他拿出了以前前一任村支书给他写的证明,说这个村里欠他多少房子,(我也打听了村里的那些老人,说他家也确实有二间房子在村里,但是那时因为修大路就把他家的房子给拆了,那时大队里还赔偿他家双倍的钱),后来法院经过调查取证,一审判决我胜,他不服又上诉,中院2014年2月18号开的庭,至今一个已有一个半月了,就是不判决, 现在我孩子五月份就结婚,明明有房子却住不上,真是急死我了! 请问律师同志,这个官司我还能赢吗

其他 2014-03-30 18: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于对方户口不在村里,村里的福利是享受不了的,只有村支书写的条子,没有村委会的章,很难认定跟村委会有法律关系,你二审胜诉问题不是很大,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由于对方户口不在村里,村里的福利是享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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