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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10万元 偿还期半个月,到期后没还,借贷双方没通知担保人采取只还利息不还本金的方式,4个月后借钱人跑了 担保人有义务替还债吗??

抵押担保 2019-01-14 04: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在原约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 民间借贷时间是第一,首先到法院起诉,先把债权确定下来,以免过诉讼时效,因为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能掌握他的现有财产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等行为。然后参与诉讼,拿到判决书后,你就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对方还有其他人欠他的债并且已经到期则可以使用代位权,把另一个次债务人做为被告起诉,然后程序和上述一样。
  •   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你,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受理范围,同时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越权干预经济纠纷。应当到法院起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明确不得随意超越职权范围,以查处诈骗罪为名,干预经济纠纷,替当事人追索欠债,从中提成牟利。非法动用强制措施,侵害经济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对借机中饱私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 改变合同内容,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追问】口头协议 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算改变合同内容吗?
  • 在原约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
  • 约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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