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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深圳沙井德昌工作已经满九年,2008年以后签过两次劳动合同,今天合同到期,德昌公司不在与我续签合同,请问该如何赔偿。。。。。。不胜感谢。

其他 2014-06-01 17: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已经符合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条件,你提出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续订,否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赔偿金(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标准)。建议保留好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到期前向公司发出要求续订合同的邮寄凭证,届时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继续签订劳合,如果单位不签的话,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另一种,就是要求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赔偿金(2倍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 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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