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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工作中人死亡, 按照法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家属?

其他 2014-04-02 21:5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劳动者属于工伤。家属应先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赔偿数额多以劳动者生前工资数额为标准。
  • 1、大约50万
  • 您好,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按照工亡赔偿,先认定工伤,然后确定赔偿数额。
  • 属于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 要看是不是工伤,赔偿数额是不同的
  • 你好,首先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 申请认定工亡,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追问】赔偿金额有多少
  • 典型的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赔偿
    【追问】赔偿的金额大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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